特发信息吃螃蟹,财务造假即ST,帽子至少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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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9.8.8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时,已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司应当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证券代码:000070证券简称:特发信息公告编号:2024-25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4513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514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在2024514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7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2、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

3、股票代码:00007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514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513日开市起停牌、2024514日开市起复牌。

6、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公司股票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1548日,公司与陈传荣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同日,公司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298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2015114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151130日起,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公司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下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并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规范要求,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2021年,公司董事会已经对特发东智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认真梳理,对特发东智相关业务事项进行内部核查,发现特发东智在收购前实施了负债延迟入账、少计负债等行为,导致特发东智并购日的净资产多计以及2015年度至年度财务报表之未分配利润、应付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相关科目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并及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外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4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18

0755-668339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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