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5年财务造假 财务总监等董监高、财务经理、成本会计等都被罚

  lucy668      专项索赔资讯

本文摘自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00070.SZ,特发信息)在5月12日晚发布的公告。

特发信息2023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同日,特发信息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

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二、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财务资料、采购订单、物流单据、相关合同、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特发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下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考虑特发信息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时间、金额,同时结合其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情节,我局依法确定量罚幅度。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蒋勤俭时任特发信息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长或董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特发东智,放任相关财务管理问题,保证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杨洪宇时任特发信息董事、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李增民时任特发信息董事、财务总监,兼任特发东智董事,二人未能有效履职、推动解决特发东智相关财务管理问题,分别在特发信息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2018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保证相应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张大军时任特发信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兼任特发东智监事,未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保证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三人均未勤勉尽责,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陈传荣时任特发东智董事、总经理,系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负责特发东智全面经营管理,组织策划了财务造假行为;易宗湘时任特发东智董事、副总经理,组织策划了财务造假行为;王凌、刘颖分别时任特发东智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参与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四人虽未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其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

二、对(时任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长或董事)蒋勤俭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特发东智董事、总经理)陈传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特发东智董事、副总经理)易宗湘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杨洪宇、(时任特发信息董事、财务总监,兼任特发东智董事)李增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六、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监事)张大军、(时任特发东智财务经理)王凌、(时任特发东智成本会计)刘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拟决定: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附:特发信息历年审计情况

深入阅读和互动

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观察知识星球

欢迎查阅YCY会计行业观察电子书

欢迎阅读苏亚金诚海外会计动态

YCY会计所口碑排行榜(2018-2023) 

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

欢迎预约参加YCY会计所口碑调查

2024年度的调查(总第七次)预计在10月前后开始一对一邀请投票。欢迎对多家会计所有较多了解的资深人士(特别是企业界人士)参加调查。如有意,请扫码留下意向。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