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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600811)因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虚增营收超161亿元,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强制退市。目前投资者索赔诉讼批量立案、部分案件法院已开庭审理,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挽回损失。
案情回顾:中国证监会在2025年4月29日对东方集团(已退市,600811)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及实控人、高管合计被罚3900 万元;实控人张宏伟、时任董事长孙明涛被终身市场禁入。
依据认定情况,
该索赔案件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目前已有多批投资者立案,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结束,东方集团(已退市,600811)的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于2021年4月30日到2024年6月18日期间购买东方集团(600811),并于2024年6月19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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