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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京蓝(00071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8月15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决定。
公告显示,黑龙江证监局查明,*ST京蓝的子公司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黑龙江证监局责令*ST京蓝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杨仁贵等4名相关责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达1050万元。
这并非*ST京蓝首次因信披违规受罚。2023年11月24日,公司就曾因信披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京蓝股票,并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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