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ailucy      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下午 18:28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9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2]1709号文准予延期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3年4月17日到2023年7月14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通过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9、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0、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11、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2、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3、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费用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二个工作日后通过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A:014341”;“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C:014342”

  2、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6、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资产轮动、产业策略与经济周期相联系的规律,挖掘经济周期波动中强势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力求在景气的多空变化中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超额收益。

  7、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股票期权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陈亮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1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1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1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

  法定代表人:高涛

2

  1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95579或4008-888-999

  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1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1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翔

  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1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2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公司网

  2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23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2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2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2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2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实

  28 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强

952555

  29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静

  3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31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9

  32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33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34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35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36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37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超

  3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400-118-1

  3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40 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媛

41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200

  4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彦

  43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4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45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46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4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公司网

  48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4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om

  50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51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5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53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54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9、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到2023年7月14日止。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约定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A类基金份额:

  ■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2%,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2%)/(1+1.2%)=118.58

  净认购金额=10,000-118.58=9881.42

  认购份额=(9881.42+ 10)/ 1.00 =9891.42份

12、为了促进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与投资人利益一致,基金管理人鼓励其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认购费优惠。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机构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费用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A:014341”;“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C:014342”

  (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印鉴卡

  ◇《账户开户申请表》

  ◇《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港澳台人士及外籍人士投资资格证明材料(如需),包括境内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

  (四)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及认购基金。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及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类开户信息补充收集表》及相关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5)《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

  (6)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人、账户类经办人、账单收件人、预留交易印鉴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印鉴卡》;

(9)《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0)《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上投摩根要求的其他交易相关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A:014341”;“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C:014342”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30 -15 :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约定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王大智

  总经理:王大智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传真:(021)6888799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3)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2、代销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区陆家嘴环路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金诗涛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网上公开



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