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财光华审计失职被罚没566万元,涉西陇科学财报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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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王敏 5 月 28 日,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8 号,依据有关规定,广东监管局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中兴财光华 “)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西陇科学 “)年报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中兴财光华、韩某、宋某果(中兴财光华注册会计师)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中兴财光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载
、利润合计 165.87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 9.57%、10.34%、2.04%。2021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 14.58 亿元、营业成本合计 14.44 亿元、利润合
中兴财光各为 150 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 141.51 万元,合计不含税金额 283.02 万元。
(一)中兴财光华营
其中包括:未对乙二醇贸易业务低毛利、长账期保持职业怀疑;未对新增贸易类客户资质保持职业怀疑;未对大量贸易业务仓单交易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对贸易业务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对访谈和调查问卷回复中的多处异常保持职业怀疑
中兴财光华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9 年修订)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 号——审计证据》(2016 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实
规定。
款所述未勤勉尽责的情形。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某、宋某果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中兴财光华、韩某、宋某果在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
,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规定,执行了恰当、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对获取的证据进行了审慎评价,形成了适当结论。西陇科学收入财务舞弊,系多方串通舞弊,审计手段有限,不足以识别出串通舞弊。在我局调查西陇科学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协助梳理西陇科学造假情况。
其二,当事人在收入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对事先告知书中认定异常情况已予关注,一是关注了低利率和长账期问题。二是关注了西陇科学新增客户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无实缴资本但交易金额巨大的情况。三是贸易仓单交易异常由仓单交易模式决定,客户和供应商合同之间有更长时间差,仓单交割时上游交割后下游马上交割,交割时间比较接近。四是合同不按约定履行问题是西陇科学在合同编制使用统一模板造成的,属于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五是调查问卷异常信息只能作为参考依据,不能作为认定收入舞弊的直接证据,当事人已结合函证及其他审计证据,消除了对问卷的疑虑。六是关注了代收应收账款情形,获取了三方协议,对相关条款核对且函证后,未发现异常,西陇科学及其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存在代收代付情形较为正常。
综上,中兴财光华、韩某、宋某果请求免除处罚。
经复核,广东监管局认为:第一,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已考虑到审计执业固有限制,当事人提出配合调查等情况已在量罚中予以考虑。
第二,当事人提出的意见不足以证明其在收入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已勤勉尽责。一是长账期一般对应较高收益率,西陇科学贸易业务低毛利叠加长账期,存在重大舞弊风险。当事人未综合收益率及账期的实际情况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当事人过于依赖通过西陇科学业务人员来了解西陇科学贸易客户资质和业务背景问题,未获取其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疑虑。三是仓单交易异常情况客观存在,当事人提出的走访平台机构等措施,不足以消除交易异常的疑虑。当事人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确认仓单交割时间快慢以及存在转出时间早于转入时间等情况,是否符合交易实际。四是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收入审计的重要证据之一,当事人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予以充分关注。以合同编制采用统一模板为由,未实施审计程序核实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异常原因,未能勤勉尽责。五是访谈和调查问卷中的多处异常涉及西陇科学重要客户,当事人提出的已采取措施不足以消除疑虑,不能证明已勤勉尽责。
由不能成立。
第四,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当事人提出有关代收应收账款部分意见具有合理性,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整。
综上,广东监管局对当事人免除处罚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责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283.02 万元,并处以 283.02 万元罚款;对韩某、宋某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 万元罚款。
据瑞财经查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出资额为 3770 万元人民币。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企业,姚庚春是首席合伙人。
相关公司:西陇科学 sz00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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