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立案 200亿项目“改道”迟迟未披露

  ailucy      2023年02月12日 星期日 上午 9:07

央广网无锡12月26日消息 日前,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阳光”)发布了2022年三季报,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11亿元,同比增长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亿元,同比增长49.62%,每股收益为0.0574元。

尽管江苏阳光交出了一份令人较为满意的营收答卷,但公司近期不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在内蒙古的200亿元光伏投资也宣告终止,可谓“烦恼”连连。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江苏阳光成立于1994年2月18日,公司涉足毛纺、服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态农林、房地产、金属制品等产业,于1999年9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220”。

2022年9月14日,江苏阳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告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7月21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江苏阳光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其中提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主要涉及4个方面:

一是,公司对于向河北宇腾采购的部分原材料存在提前确认存货的情形,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提前确认存货涉及金额均为8716.82万,造成相关定期报告中存货披露不准确。

二是,公司按品号确认收入,却按产品品类进行成本核算,导致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金额不配比,成本信息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三是,计算库存商品(面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时,公司以品类为基础,对存货的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不区分品号进行平均计算,并将所有库存均按12月平均售价计量可变现净值,未考虑是否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

标的首发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关于公司财务制度和信披制度是否完善等问题,央广网记者联系了江苏阳光,截至发稿企业未作回复。

200亿元多晶硅项目“改道”迟迟未披露

2022年3月,江苏阳光发公告称,审议通过了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的事项,并于当月办理完成工商注册手续。4月,江苏阳光进一步披露,公司与包头市政府、九原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建设内容包括10万吨多晶硅、10GW单晶拉棒(包括切片)、10GW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同时建设10G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不含电站)约200亿元。

而就在12月7日,江苏阳光发布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事项,其中在对外投资进展暨关于终止内蒙古对外投资事项中称,因产业政策、地方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等有关客观因素,公司投资所需条件在包头不能尽快实现,无法按照此前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立即开展项目。考虑到时间成本、项目规划和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在宁夏进行了该项目的前期调研等工作,经评判,决定将拟投资的光伏项目的项目地选在宁夏石嘴山。

同时,公告称拟由全资子公司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宁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拟在宁夏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规划建设年产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和年产10GW拉晶切片、10GW电池片和10GW组件项目。公司拟先行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项目投资金额约50亿元。董事会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多晶硅项目的议案》。

但央广网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据石嘴山新闻网2022年7月7日发布的《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显示,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高纯多晶硅5万吨,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以及供排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公用、辅助以及三废处理环保设施等。

项目信息公告(来源:石嘴山新闻网)

2022年9月15日,石嘴山经开区管委会作出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审批文号为石经开环函〔2022〕12号。

项目环评信息(来源: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由此可见,江苏阳光本次在宁夏石嘴山的投资早在今年7月就立项启动,并于9月份获得环评文件,但公司却一直没有相关披露,直至12月份才召开董事会投票通过并公告,对于200亿元多晶硅项目“改道”为何迟迟未披露,央广网记者联系了江苏阳光,截至发稿企业亦未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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