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内蒙200亿光伏项目终止、注销公司,转战宁夏

  ailucy      2023年02月10日 星期五 上午 7:40

12月8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进展暨关于终止内蒙古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2022年4月21日,江苏阳光于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内蒙古开展投资光伏业务。

但因产业政策、地方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等有关客观因素,公司投资所需条件在包头不能尽快实现,无法按照前述《投资合作协议》立即开展项目。例如项目所需用地1000亩左右,其中600亩是林地,土地性质的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完成时间未知,进展不明确。而时间和效率问题,会成为后期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阻力。

经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协商,江苏阳光拟终止前期签订的投资协议,终止在包头市九原区的项目投资规划。并注销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考虑到时间成本、项目规划和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在宁夏进行了该项目的前期调研等工作,经评判,公司决定将拟投资的光伏项目的项目地选在宁夏石嘴山。

今年3月,江苏阳光审议通过了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的事项,并于当月办理完成工商注册手续。4月,公司与包头市政府、九原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建设内容包括10万吨多晶硅、10GW单晶拉棒(包括切片)、10GW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同时建设10G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不含电站)约200亿元。

对于此次项目叫停的影响,江苏阳光表示,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成立后,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调研等基础工作共支出约81.53万元。(公司成立后,为便于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项目,江苏阳光向其投资500万,后内蒙古澄安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退回江苏阳光400万,实际使用约81.53万,多余款项18.47万元留在内蒙古澄安公司账户。)注销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江苏阳光还披露的另一份公告显示,拟由全资子公司宁夏澄安与宁夏石嘴山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拟在宁夏石嘴山经开区规划建设年产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和年产10GW拉晶切片、10GW电池片和10GW组件项目。

江苏阳光拟先行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项目投资金额约50亿元。该项目预计2023年上半年开工,工程建设期1.5年,投产后第二年达产。目前,宁夏澄安已取得前期政府备案审批文件,新项目用地目前使用方式为租赁,未来视情况决定是否购买该土地。

公告显示,宁夏澄安注册资本拟为10亿元,江苏阳光出资10亿元,资金来源为业务收入、回收应收账款等,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另外,该项目工艺技术采用三氯氢硅氢还原法生产多晶硅工艺技术;项目启动后,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由恩菲进行设计和提供技术服务;与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组建技术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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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如下:

责任编辑:代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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