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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1月26日讯(记者 何凡)因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以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等,*ST苏吴(维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5日晚间,*ST苏吴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2月*ST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ST苏吴行为,成为*ST苏吴实控人。*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控人,存在虚假记载。
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公司,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
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ST 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经复核,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ST苏吴处以1000万元罚款;钱群山作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指使实施案涉事项,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决定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总计1500万元罚款;同时对钱群英、陈颐、孙曦、骆啸等相关人员处以不同金额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同日,公司收到上交所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牌,启动退市程序。
今年2月,*ST苏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5月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董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自*ST苏吴被立案以来,已累计提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超50次,并在股价大幅波动后多次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今年以来公司股价多次大幅波动,就在24日,公司还因近四日连续涨停发布《关于股票交易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翌日公司股价再次涨停。
今年前三季度,因医美生科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等,*ST苏吴业绩断崖式下滑。另一方面,围绕“童颜针”艾塑菲代理权争议持续发酵,公司此前已坦言无法正常继续销售艾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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