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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7 证券简称:ST证通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公司与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通信”)签署了《IDC基础业务服务合同书》,公司将为其提供数据中心场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IDC数据中心场地租赁、机柜托管及相关软硬件设备与服务等。相关事项详见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号)。公司按合同约定推进相关数据中心上架运营,报告期内,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主要调整部分机架上架数量,调整后预计低于原合同预估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确认销售收入5,707.94万元。
2、2018年11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签署《2018年IDC机房租赁服务框架合同(深圳证通)》,服务内容为IDC机房建设、租赁及运维服务,合同总金额上限约为人民币7.11亿元(含税),分批次交付1500个机柜,服务期限为10年。相关事项详见2018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号)。公司按合同约定推进相关数据中心上架运营,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3,466.77万元。
3、2019年4月,公司与平安通信签署《IDC基础业务服务合同书》,公司将为平安通信提供定制IDC场地服务,平安通信根据业务部署需要分批启用机柜。相关事项详见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公司按约定进度推进相关数据中心的交付运营工作,报告期内,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主要调整部分机架数量及单价,调整后预计低于原合同预估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确认销售收入12,848.71万元。
认销售收入5,615.73万元。
5、2023年9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签署《湖南移动2023年云谷合作机房原址扩容租赁合同(深圳证通)》,服务内容为IDC机房建设、租赁及运维服务,合同总金额上限约为人民币41,178.71万元(含税)。相关事项详见2023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报告期内,已经完成95%工程建设以及部分模块机房的验收,已经验收的模块机房已经开展业务运营。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设立长沙证通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玉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玉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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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曾胜强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事张虹、汪文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曾斌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吴文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文婷女士简历如下:
吴文婷:女,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高级审计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
吴文婷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文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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