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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5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
2022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关于提请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将以下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增加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经核查,特发集团现持有公司股份313,551,053股,占总股本的37.13%,具备提出临时提案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2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3日 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2年6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9、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提案中,提案1-6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已于2021年12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9已于2022年6月13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分别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系列公告。
提案6、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022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4:2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5-66833901查询)
邮政编码:557
传真号码:0755-265068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作 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联系人:杨文 、罗文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指定传真:0755-26506800 (传真请标明:董事会秘书处收)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委托权限内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70
2、 投票简称:特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54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补充经营资金,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拟将所持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38%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关联公司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投资”),转让价格为17,107.70万元。
本次交易受让方特发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发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业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天亮先生、李明俊女士、王隽先生、杨喜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30层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59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6年8月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企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代理记账业务。
特发投资系特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设立以来,特发投资作为特发集团持股平台,紧密围绕集团产业布局,通过参股或控股方式,参与特发集团产业链投资并购以及上市公司战略配售、定增等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特发投资总资产2.11亿元、净资产2.07亿元、投资收益335万元、净利润268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特发投资总资产2.11亿元、净资产2.07亿元、投资收益106万元、净利润37万元。
公司和特发投资均受特发集团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核查,特发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260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03485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2日
出资额: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二)历史沿革
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2015年2月12日成立的合伙企业。
远致富海产业基金设立的目的为投资或收购围绕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主业及转型发展相关的项目,重点投资于科技融合类通信领域,并开展并购、整合等业务。实收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0%。原合伙期限为2015年2月12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止。由于项目尚未完全退出,2021年6月,经基金合伙人大会审议,将基金存续期延长2年,延期后基金的合伙期限变更为自2015年2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止。
金投资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远致富海产业基金以5,000万元投资西安星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远致富海产业基金以4,000万元投资深圳市注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基金已经投资完毕。
2021年6月,原合伙人深圳市群智创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200万元将所持远致富海产业基金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陈勤林。2022年5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特发东智签署《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远致富海产业基金38%的财产份额以人民币54,921,975.38元转让给特发东智。
(三)基金份额结构
本次交易前的基金份额出资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的基金份额出资结构如下:
(四)财务状况
远致富海产业基金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合伙企业协议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合伙人权利的条款。
(六)经核查,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 项目评估情况
受特发东智和特发投资委托,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特发东智拟转让的远致富海产业基金38%份额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基金份额所涉及的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8%份额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深中洲评字(2022)第2-046号】。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远致富海产业基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4,125.05万元,评估价值为51,028.39万元,评估增值36,903.34万元,评估增值261.2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07万元,评估价值为3.07万元,评估无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121.99万元,评估价值为51,025.32万元,评估增值36,903.34万元,评估增值261.3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综上,远致富海产业基金全部份额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121.99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1,025.32万元,评估增值36,903.33万元,增值率为261.32%,增值原因主要是远致富海产业基金所投资的企业近年随着规模扩大所带来的资本增值导致。本次评估扣减需承担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后:得出远致富海产业基金38%份额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107.70万元。
经市场法评估,远致富海产业基金全部份额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121.99万元,经市场法评估,远致富海产业基金全部份额于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3,607.67万元,评估增值39,485.69万元,增值率为279.60%,增值原因是市场法评估是从企业经营情况及整体市场的表现来评定企业的价值,既反映了企业拥有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也是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的市场表现,故导致评估增值。本次评估扣减需承担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后:得出远致富海产业基金38%份额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892.73万元。
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认为,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其价值主要体现在评估基准日持有的被投资公司所带来的资本增值上;由于被评估单位为一级市场股权投资企业,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采用市场法评估所选取可比公司主要采用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母基金投资和夹层投资等投资方式,可比公司和被评估单位在投资方式存在差异导致市场法评估结论无法合理体现出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故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果,即: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远致富海产业基金全部份额于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1,025.32万元。扣减需承担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后:得出远致富海产业基金38%份额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107.70万元。
(二)评估特殊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的殊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评估已知晓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股权的交易情况资料,且受现行产权交易定价规定的限制,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2、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3、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根据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出资全额收取管理费,按照出资全额2%/年收取,管理费收取年限为5年,到期后不再收取管理费;业绩分配按照以下发生进行:(1)当合伙企业的年均投资收益率小于8%时,则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贷比例进行分配;(2)当合伙企业的年均投资收益率等于或大于8%但小于10%时,则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及按照8%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剰余可分配现金收入由普通合伙人平均分配;(3)当合伙企业的年均投资收益率等于或大于10%时,则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及按照8%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剰余可分配现金收入由全体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8:2进行分配。本次评估测算所计算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仅为依据信息产业基金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参考委托人提供的计算过程及思路估算的结果,具体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数额以其实际发生数额为准,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5、在评估基准日后,至2022年12月30日止的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6、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重大期后事项:2022年5月26日,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38%。
(三)交易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基金份额所涉及的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8%份额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远致富海产业基金全部份额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1,025.32万元,扣减需承担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后,远致富海产业基金38%份额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107.7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17,107.70万元。
五、拟签署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
(一)标的财产份额
1、标的财产份额是指:甲方持有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38%的财产份额。
2、甲方将持有合伙企业38%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107.70万元,乙方同意受让,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继受和承担。
(二)转让价款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或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安排。
(三)财产份额转让变更登记
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将标的财产份额转让登记至乙方名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四)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对标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标的财产份额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保证标的财产份额未被查封、冻结,不受任何第三人追索。
2、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其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保证其受让标的财产份额资金来源合法,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本协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上述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院实施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可能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潜在损害等情况。本次转让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及特发东智的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补充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转让协议,转让总价为17,107.70万元,本次交易子公司预计获得转让收益为11,615.50万元人民币(未考虑税金影响,具体以年末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 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5.34万元,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公司及特发东智提高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补充运营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4.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基金份额所涉及的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8%份额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5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6月13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在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中新增“电线、电缆制造;电线、电缆经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拟变更经营范围及〈章程〉修订对照表》和《章程(修订版草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增强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补充经营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8%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7,107.70万元。
关联董事高天亮先生、李明俊女士、王隽先生、杨喜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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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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