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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航空客舱部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专业形象的筛查和管控提示》,其中规定海航女性乘务员的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身高(cm)-110=标准体重数”,对超重数在5%以内的,给予30天减重缓冲期;对于超重10%的,立即停飞,并由乘务中队协助组员制定减重计划,督促减重效果。至于为什么要出台这些措施?相关文件表述称,“专业化形象是重要的直观的职业形象。我们作为窗口单位,应是一道表现的名片”。

此举在国内航空业中属于首创,争议也很大。总体分为两种态度:一种态度认为控制空姐的体重,可以更好的展现出空姐的靓丽形象;另一种态度则认为此硬性规定涉嫌就业歧视,有侵犯女性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对此,谈谈我的一些观点。

首先,此举措让我最先想到的是,当下的就业压力真的是太严峻了,去年全国5%超过4千万的失业人口,再加上超1千万的毕业生,直接推高了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标准。过去可能是个选一、十选一,现在则变成了百选一,甚至是千选一,没办法呀!这就是市场规律,当供严重大于需的时候,人家“甲方”自然要苛刻标准、优中选优的。对空姐来说,现在是要求体重标准,说不定以后还会要求“三围”标准、容貌标准呢!所以,作为求职者,在残酷的就业竞争压力下,如果你不去努力把自身变得优秀,一定会被优秀者所淘汰!

其次,换一个角度想,苛刻的标准未必一无是处。比如海航这个控制空姐体重的新规,从积极的角度去考虑,它可以提升空姐的形象,给乘客以更好的乘机体验感,毕竟欣赏美也是一种很好的享受。特别是在大多数东方人的审美观里,身材婀娜总比体态肥胖要强很多的!另外,有效控制体重对身体的健康以及工作中安全等方面都是比较有益处的,合理、适度的规范一下未见得是坏事。

至于海航的这个新规是否涉嫌违法的问题,我这么看,既然海航是一家正规的大型民航服务企业,自然有它较为成熟和专业的操作程序,它也有自己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应该不会犯这种“小儿科”类的错误,除非另有隐情!

综上,我的观点是,支持对空姐控制体重的思路和方向,但不支持强制性的硬性举措,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鼓励空姐维持标准体重,也可以给予相应的现金和实物等方面的奖励。如此,既不伤害女性权益,还能美化女性形象,一举两得,入情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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