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ailucy      2023年04月18日 星期二 上午 7:50

   徐演志:

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胜贵、徐演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01民10608号民事判决书[1.确认贵州兴义农村止至2022年7月15日止的借款本金500000元、借期内利息24562.04元、罚息75557.88元,复息9603.06元,从2022年7月15日起以借款本金500000元及期内利息24562.0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18755%计算逾期利息到清偿之日止;3.诉讼费10598元(其中案件受理费9998元,公告费600元),由杨胜贵、徐演志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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