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仅4.2亿拟投200亿光伏一体化项目 江苏阳光被问询要求说明...

  ailucy      2023年02月20日 星期一 下午 17:49

4月22日晚间,江苏阳光发布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称,2022 年 4 月 21 日与包头市 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包头政府同意江苏阳光在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建设 10 万吨多晶硅、10GW 单晶拉棒(包括切片)、10GW 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同时建设 10GW 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不含电站)约 200 亿元人民币。

江苏阳光指出,签订的协议书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相关项目的执行和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4.20亿元, 总资产47.28亿元;投资额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水平,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目前筹资计划暂未明确,存在因为资金筹措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进度、变更、终止等风险。并强调,协议涉及业务为公司新业务,相关投资项目尚未开展,相关项目尚未进行 可行性论证。目前无人才储备,公司将与有关多晶硅企业合作,构建技术管理人才队伍,但有一个整合过程。项目后续推进和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然而,当日江苏阳光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2022 年 3 月,江苏公告称拟投资 20 亿元投资光伏子公司。此次 投资计划距上次投资计划不足两个月,公司在短时间内又拟对外投资 200 亿元。公司称两次对外投资均较大,且无明确筹资计划,也无技术、人才、经验等储备。公司两次对外投资均涉及新行业新业务,且公司无开展相关业务的基础,相关投 资事项面临多项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次设立子公司事项相关进展, 包括公司已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进展、人员安排、技术开发或外购安 排及推进情况、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进度等,若无实质进展,请公司明确相关事 项是否继续推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2)公司在资金不足且无技术及人员 储备的情况下进行跨行业投资的主要考虑;(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管理层 决策过程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问询函要求江苏阳光说明 200 亿元建设光伏全产业链尽职调查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是否存在决策不审慎的情况,以及此次投资所需金额规模较大,远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和资产规模,说明拟投资资金的安排统筹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初步安排,目前是否存在资金提供意向方,与资金提供意向方的洽谈情况等,还要求说明公司开展光伏业务是否与控股股东构成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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